產(chǎn)品簡(jiǎn)單描述
恒安標準附加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
保險責任
保障項目 | 保險責任 | 給付額度 |
意外傷害醫療 | 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在我們指定或認可的醫院進(jìn)行治療,我們對其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180日內所發(fā)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實(shí)際醫療費用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 | 在扣除免賠額后,按約定的賠付比例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,可以多次給付,以該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為限。 |
產(chǎn)品條款下載
恒安標準附加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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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安標準附加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說(shuō)明書(sh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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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 以上介紹為幫助客戶(hù)理解保險條款所用,詳細規定以保險條款為準。